繳費時間:按照《吉林省城市供用熱力合同》約定,熱用戶應當在每年10月20日前交納熱費,逾期交納熱費的,應支付5%的違約金。
恢復或停止用熱:熱用戶應當在每年9月20日前,登錄我集團微信公眾號或前往所屬供熱公司辦理停止或者恢復整個供熱期用熱的手續。申請停止用熱的熱用戶,應當交納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
更名或面積變更:熱用戶需攜帶產權證、房主身份證到所屬供熱公司辦理。